关于调解药品注册受理事情的通告
2017-09-15

  9月13日,《关于调解药品注册受理事情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在CFDA官网挂出,意见征求时间阻止2017年10月12日。

 

  关于调解药品注册受理事情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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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国务院关于刷新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为建设审评主导的药品注册手艺系统,实现以审评为焦点,现场检查、产品磨练为手艺支持的审评审批机制,国家食物药品监视管理总局研究决议自2017年12月1日起,将现由省级食物药品羁系部分受理、食物药品羁系总局审评审批的药品注册申请,调解为食物药品羁系总局集中受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调解规模

 

  凡由总局审评审批的注册申请均由总局受理,如新药临床试验申请、新药生产(含新药证书)申请、仿制药申请,总局审批的增补申请以及与国产药品注册申请关联申报的药包材、药用辅料申请等。由省级食物药品羁系部分审批的药品注册申请仍由省级食物药品羁系部分受理。

 

  二、调解要求

 

  上述调解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验,药品注册申请可接纳电子申报、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法提交申报资料,同时提交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

 

  2017年12月1日前,省级食物药品羁系部分已签收资料但尚未受理的注册申请,仍由省级食物药品羁系部分组织完成受理、现场核查、生产现场检查及抽样等相关事情。

 

  三、资料提交

 

  药品注册申请人应凭证《药品注册管理步伐》《药品注册申报资料的体例与整理规范》等有关划定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申报资料。

 

   (一)邮寄提交。药品注册申请人将相关资料邮寄至国家食物药品监视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以下简称总局受理和举报中心)。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8号大成广场三门一层,邮编:100053(暂定)。

 

  以邮寄形式提交电子文档的申报资料,申请人应做好贮存介质的手艺防护,阻止因邮寄历程中介质损坏造成的申报资料无法接受危害。

 

   (二)现场提交。药品注册申请人携相关资推测总局受理和举报中心提交药品注册申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8号大成广场三门一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周一、周二、周四,下昼:13:00—16:00。

 

  四、资料签收

 

  邮寄资料的,总局受理和举报中心收到资料当日举行挂号。现场提交资料的,总局受理和举报中心就地出具《资料签收单》并送达申请人。

 

  五、受理审查

 

  总局受理和举报中心自收到资料后5个事情日内完成受理审查并做出审查决议(受理、不予受理或要求补正质料)。

 

  经审查切合划定的或者申请人完成补正资料后切合划定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缴费通知书》等有关文书,就地送达或寄送药品注册申请人。

 

  经审查不切合划定的,出具《补正资料通知书》,就地送达或5个事情日内寄出。

 

  药品注册申请人按要求完成补正资料后,可以选择现场提交资料或以邮寄的方法提交补正资料。自《补正资料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补正资料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将申报资料退回申请人。

 

  六、现场核查及注册磨练

 

  集中受理实验后,由总局核查中心统一组织实验现场核查。需要举行注册磨练的,核查检查部分按划定抽取样品送中检院或省级药品磨练机构磨练。核查报告和磨练报告等,仍按现行划定报送总局药审中心。

 

  各省级食物药品监视管理部分要增强宣贯,遇到重大问题应实时报告。

 

  特此通告。


关于调解药品注册受理事情的通告

  9月13日,《关于调解药品注册受理事情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在CFDA官网挂出,意见征求时间阻止2017年10月12日。

 

  关于调解药品注册受理事情的通告

 

 �。ㄕ髑笠饧澹�

 

  依据《国务院关于刷新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为建设审评主导的药品注册手艺系统,实现以审评为焦点,现场检查、产品磨练为手艺支持的审评审批机制,国家食物药品监视管理总局研究决议自2017年12月1日起,将现由省级食物药品羁系部分受理、食物药品羁系总局审评审批的药品注册申请,调解为食物药品羁系总局集中受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调解规模

 

  凡由总局审评审批的注册申请均由总局受理,如新药临床试验申请、新药生产(含新药证书)申请、仿制药申请,总局审批的增补申请以及与国产药品注册申请关联申报的药包材、药用辅料申请等。由省级食物药品羁系部分审批的药品注册申请仍由省级食物药品羁系部分受理。

 

  二、调解要求

 

  上述调解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验,药品注册申请可接纳电子申报、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法提交申报资料,同时提交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

 

  2017年12月1日前,省级食物药品羁系部分已签收资料但尚未受理的注册申请,仍由省级食物药品羁系部分组织完成受理、现场核查、生产现场检查及抽样等相关事情。

 

  三、资料提交

 

  药品注册申请人应凭证《药品注册管理步伐》《药品注册申报资料的体例与整理规范》等有关划定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申报资料。

 

   (一)邮寄提交。药品注册申请人将相关资料邮寄至国家食物药品监视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以下简称总局受理和举报中心)。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8号大成广场三门一层,邮编:100053(暂定)。

 

  以邮寄形式提交电子文档的申报资料,申请人应做好贮存介质的手艺防护,阻止因邮寄历程中介质损坏造成的申报资料无法接受危害。

 

   (二)现场提交。药品注册申请人携相关资推测总局受理和举报中心提交药品注册申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8号大成广场三门一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周一、周二、周四,下昼:13:00—16:00。

 

  四、资料签收

 

  邮寄资料的,总局受理和举报中心收到资料当日举行挂号。现场提交资料的,总局受理和举报中心就地出具《资料签收单》并送达申请人。

 

  五、受理审查

 

  总局受理和举报中心自收到资料后5个事情日内完成受理审查并做出审查决议(受理、不予受理或要求补正质料)。

 

  经审查切合划定的或者申请人完成补正资料后切合划定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缴费通知书》等有关文书,就地送达或寄送药品注册申请人。

 

  经审查不切合划定的,出具《补正资料通知书》,就地送达或5个事情日内寄出。

 

  药品注册申请人按要求完成补正资料后,可以选择现场提交资料或以邮寄的方法提交补正资料。自《补正资料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补正资料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将申报资料退回申请人。

 

  六、现场核查及注册磨练

 

  集中受理实验后,由总局核查中心统一组织实验现场核查。需要举行注册磨练的,核查检查部分按划定抽取样品送中检院或省级药品磨练机构磨练。核查报告和磨练报告等,仍按现行划定报送总局药审中心。

 

  各省级食物药品监视管理部分要增强宣贯,遇到重大问题应实时报告。

 

  特此通告。